近日,《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简称《新规》)经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审议通过并予以发布,自2008年1月31日起施行。一石激起千层波,一时间,视频网站的末日、IDC唇亡齿寒、电信运营商的墓志铭等等耸人听闻的标题出现在各大网站,1月31日之后,还能不能使用土豆、优酷、我乐网……成了许多人的疑问。
在传播学的教科书上,对媒体的身份定位就是“党的喉舌”,网络流媒体也跑不出“媒体”的大概念,当然要有符合它身份的权利。随着视频网络的流行,外资的介入,草根阶层的无门槛参与,“喉舌”概念已经名存实亡,网络视频现在流行太广,影响力难以控制,如前段时间的“胡紫微事件”一个上午就全国皆知,如果奥运期间也有此类问题或被人借机利用,那岂不是严重的政治事件。所以,《新规》来了,这一纸政令,为可能失控的视频网络的轨车拉下了紧急刹车闸,为龙蛇混杂的视频家族提供一次清理门户的机会。
《新规》出台后,在视频网站人人自危的时候,电信行业的运营商似乎暗喜在心。在《心规》中第八条申请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应当同时的条件中,第一条就是具备法人资格,为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且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记录。国有身份,这个门槛一下子把目前的绝大多数网站关在大门之外。要想生存就必须“投靠”国有企业,而作为能接受视频网站的国企中,电信运营商是不错的选择。
随着电信行业竞争的不断升级,迫使运营商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而视频业务是其目标之一。目前,中国电信已经开通了互联星空、中国网通的CNCMAX的平台等视听服务。由于拥有传播通道和大量客户端,电信运营商与互联网视听服务商之间本来就存在千丝万缕的关系,新规定更有利于电信运营商收购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商的部分或全部股权。在取得许可证之后,电信运营商将获得开展传统上由广电系统控制的视频生产等业务的资格,这不但将增强其在互联网视听行业中的地位,而且将增强电信行业在未来的IP电视业务主导权争夺战中的话语权,增加其谈判筹码。
瞌睡了有人送枕头,《新规》为电信视频业务发展送来了舒适的“枕头”,电信行业一定是摩拳擦掌,酝酿守土拓疆。VIEWGOOOD作为电信行业流媒体平台提供商之一,其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服务、良好的行业口碑,已得电信业的青睐。《新规》实施后,电信视频业务的市场一定扩大,流量必定增加,对流媒体平台的需求肯定是水涨船高,这对国内流媒体提供商来说也是个难得的机会,VIEWGOOD必将拔得头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