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男人,我的意识深处常常潜伏着一些隐秘的冲动和念头,以及一些模糊如雾的隐秘经历。
很多年前的夜里,我就一直反复做着同样的一个羞于启齿的梦。
一个美丽的女人,穿着金红色的闪着丝质光泽的旗袍,腰肢象蛇一样妖娆地舞动,胸部柔和地拱起一个美妙的丰满圆弧,臀部肥腴而性感。她通体流畅的曲线象琴弦一样拨动着我的目光,无数粉红色的幻影从天而降,环绕着这个女人,使她显得如梦如幻,遥不可及。
她的面容,我始终看不清楚。只记得她很白,黑色头发是无数个起伏不定的波浪卷儿。她唇红齿白,眉影深暗,媚如妖狐,美艳万状。
我常常被这个女人诱惑得从梦中惊醒。醒时,我发现梦遗了。
醒来时,常常让我感到一种寂寞和苍凉。呵,女人,世上这么好的东西,对我来说却如梦一样遥远,象神一样高贵。
那时,我其实还只是一个乡村中学的男生,十七、八岁,生活中很少接触到梦里的那种女人。所以后来我始终弄不懂的是,为什么我会反复梦到一个城里的女人,那么成熟,那么妩媚?
她是谁?她为什么会在我那时的梦里反复地出现?
也许,梦是有预言意味的。我将来会找一个城里的妖媚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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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7 16:4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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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我出生在一个山大人稀的偏远山区,陕鄂交界处起伏的绵延群山环抱着我的家园。一条清澈的绿色溪河从山谷中穿流而过。野杜鹃如火焰一样燃遍了满坡满谷。抢铮木驳孟蟾鍪劳馓以啊>爸氯肥岛苊溃婧芾寺牵芮睿畹昧舨蛔∪恕?BR> 这个山区县是远近有名的国家级贫困县,国家年年要拨扶贫款,但年年还是老样子。我们县里中学的学生一大半是冲着跳出这个穷山沟沟而读书的。
就在这个国家级贫困县里唯一的高级中学,我念完了高中。
那所中学坐北朝南,围墙上攀满了绿色苔藓和荆棘藤蔓,有些地方砖块已经剥脱。西南面是一片柑桔园。在秋天,金黄色的柑橘常常挂满枝头。 但学校里却流传着柑桔园经常闹鬼的恐怖故事。传说中的女鬼经常披头散发,躲在岩石后面或藏在桔林中窥视。
那一年我十七岁,上高二,正是高考前一年的冲刺。
我的家离县城很远,所以在学校住读。吃过晚饭,在晚霞还在燃烧的时候,我拿了本英语课本,走到那片桔树林里。
桔树林边是一片坟地,另一头是一条河水,我就坐在河边,一边看书一边念念有词地背诵单词。河水潺潺,风声忽忽,身边高高的芭芒草随风摇摆着,白絮飘飞。
这情景令我感到心神一爽。
这时,我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猛然回头一看,是一个女人。 她穿一件白色连衣裙,身材轻盈丰满,袅娜如柳。
我想起女鬼的传说了,心里咯登一声,脊梁发冷。
她却一笑:“你是县高的学生吧?”
我没有做声,只是警惕地盯着她。 那样子同乡下没见过世面的傻小子大概没什么分别。
她笑了笑,掠了一下头发。
由于离得近,她的白色连衣裙显得朦胧透明,似乎隐隐看得见里面红色的内衣和短裤。
很少这么近接触一个成熟女人的我,头嗡地响了一下,起身溜走了。
我不能肯定我遇到的是人还是鬼。
我的家里经济状况不好。
每个月我都会为起码的生活费操心。母亲用卖鸡蛋和小菜的钱给我交学费。她身体有病。学校发给我的五十元助学金都给母亲看病用了。
学校里学生家庭背景各有不同。种种攀比也比较严重,我把精力全用在学习上,从来懒得跟那些家庭条件好的人比吃穿,当然也没法比。
好在我学习成绩尚好,尽管高中课程难度已经让不少人掉队了,我却始终稳居上游,被老师们视为有潜力冲击一类大学的尖子生。
我生就一把穷人的瘦骨,经常苦熬。每夜都在题海中苦苦泅渡,有时一道难题要熬到天际发白。
而我们寝室里那帮男生总爱在我学习时谈些男男女女之事。
他们爱偷偷评点学校的女生,说管文教卫的朱县长女儿朱莲心最漂亮,可称得是县高的校花级女生。其次是一位工商局长的女儿胡晓莉,爱打扮自己,对男生们有点诱惑力。
寝室里一个叫吴若峰的男生,在其他男生的怂恿下决定对两位女生进行试探。
这吴若峰长得白净修长,成绩也还算可以。很多女生暗地很喜欢他。
据说吴若锋在朱莲心那里碰了不大不小的钉子,人家朱莲心家教极严,本人也比较本分,基本没给吴若峰什么机会。但和胡小莉却一拍即合,两人经常私下约会。约完会后,那吴若峰便兴奋地回来大吹特吹,后来就越来越邪乎。接吻、拥抱,还有抚摸。
那时我们都是十六七岁的年龄,哪里经得起吴若峰经常这般撩拨。
有时我看书到深夜,忽然听到吴若峰对那帮哥们儿吹起男女的事儿,会经常感到一种原始的冲动在体内躁动;有时口干舌燥,浑身发热;有时心里痒酥酥的,象是蚂蚁在爬。
不过,有一天夜里吴若峰和胡小莉约会回来,神色不对劲。
他一直呆呆地不做声。一些想听他吹的男生便问他感觉如何。
他却定定看了那男生半天才说:“今儿差点回不来了。”
男生不解:“怎么回事?”
吴若峰打了个冷噤,说道:“河滩边只怕真的有鬼,我和胡小莉都看到了。穿的白色衣裙,还脱光了下河游水。”
我心里一惊。
我再次遇到那个女人是在一次夜间上厕所时。
我刚从男厕所出来时,在转弯处正好与一个上厕所的女人差点撞上。
我一细看却正是那个在林子里遇到的女人。
她居然朝我一笑。
她为什么会到学校里来上厕所?
我吓得闪到一边去了。
那时,她穿着乳白色的睡衣睡裤,头发披肩,月光下显得性感绰约,曲线毕露。特别是她的胸脯饱满而丰隆。宽大的睡衣也没有掩盖住那种满月般丰润的轮廓。我心跳加速,痴痴地看着她的背影。
后来居然在学校里遇上了她。
原来她是刚刚从邻县城关中学调来的语文老师,姓林,名茹。据说她在邻近县里名声不好,和一个作风不正的校长有不正当关系,在那边呆不下去才调到我们县高来的。
我却开始对她充满一种朦胧的好感。
九月的河滩,秋风苍凉。
我独自一人来到了河滩边,无边的芦苇上浮动着浓重的白雾。微风吹来芦苇沙沙作响。芦苇深处很是幽深,据说里面藏有一些野兽动物。
长长的芭芒茅草有一人多高,象一支支修长尖锐的箭簇刺向天空。
我坐在河边,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传来。
狼?还是女鬼?
我心里一寒,打了个激灵。连忙起身,闪进一边的芦苇丛里。
不料等我从草丛里探头看时,却发现是我寝室里那个吴若峰和胡小莉。
他们坐到我刚才坐的那个地方,互相搂抱着,先是吴若峰一个劲儿地抱着那个长着狐狸脸的女生亲嘴。
一会儿,吴若峰的手就不老实地伸进了她的衣服里,不知干些什么,是抚摸女生胸前的那里吗?我心里一跳,额头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我想是不是该马上走开,毕竟让人家发现了不是件光彩的事。
但我一起身他们就会察觉,甚至出气声大一点就会听见。我离他们不到十米远。
接下来那吴若峰就脱下了自己的衣服铺在河滩上。
那胡小莉就顺从地躺在那件衣服上。
我惊讶了,原来女生这么容易就躺下来呀。
吴若峰解开了她的衣扣,那女生的乳房跳了出来,深红色的乳头闪动着炫目的光泽,我看见吴若峰低下头含住了那个乳头,很美地吮动着。
我突然感到一阵眩晕,对于连女生身体都没靠近过的我,这太刺激了!
我不得不闭上眼睛,据老人们传说,看了别人做那事是要倒霉的。
但接下来的声息更让人心旌摇荡。
吴若峰大概已经进入实质性状态,两人的喘息渐渐响起而且越来越急促,此起彼伏,那个骚女生还不时发出几声长长的呻吟。
我感到下体胀得厉害却拚命忍着。
等到我做梦般地再睁开眼睛时,河滩上却早已空无一人,只有一团揉乱的白色卫生纸。
妈的,真是让老子白白受场刺激。
我盯着他们刚才做爱的地方,有点怅然地收回了目光准备回校。
这时一团白影在前面的芦苇丛里一闪而过。
我心中一动,是女鬼还是那个漂亮的林茹老师?
我却没了恐惧想看个究竟,我猫着腰悄悄朝白影晃过的地方走去。
就算是个女鬼,我也不怕,此时的我感到自己象一头凶猛的动物,急于要寻找猎物。
等我看时却发现芦苇丛中有两条长长的白东西。
定睛细看却是两条荷藕般嫩白丰润的长腿!
一种女人的神秘感油然而生,想起刚才吴若峰的样子,我感到一团火在胸中奔突。
我顺着那两条长腿往看,女人大腿上部那神秘的突起部分,被粉红色的游泳裤卡住了,看不出一点儿痕迹,只是鼓起一团。
再看那女人的上面,乳峰突起,颈脖雪白,再看时却吃了一惊:是她!
与我曾经见过面的林茹老师。 这位性感、美丽、风流的,来自城里的女老师让我们寝室那帮男生天天在嘴里意淫、蹂躏。
现在她却悠然斜躺在河边。 我知道,不少自我感觉良好的县高女生都很嫉妒她,悄悄把她的所有风流事都散布了出去。但对男生们来讲却平添了不少诱惑力。
她显然是要下河去游泳。
然而我的脚下泥土松软,不慎发出了声响。
她慌忙起身叫了一声:“谁?”
我有些慌了,好在仗着是学生,便喊道:“是是我,”
她起身盯着我,看了一会儿认出我来了:”你就是那常到河边来读书的学生吧?”
我结结巴巴地说:“没,没想到您在这里。”
她笑了。
我这时打量了一下这位美貌老师,她肩上披着一件黑色外套,头发被皮筋梳拢在脑后,额头高挺明净,胸前那高挺的女性突起物,对于饿狼一样的我来说显然十分危险。
她妩媚地一笑,脸颊还现出浅浅的笑涡。
这种有过风流史的女人对我这样的男生会有什么想法吗?
我不敢多想,慌乱中如溃逃一般离开了河滩。
于是,现在我清楚了,当年梦里的那个女人一定就是林茹老师。
原来一切梦靥都是有出处的。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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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纯属扯蛋 回复日期:2005-2-17 16:54: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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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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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7 17:5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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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林茹老师显然成为我在青春期里一位偶像级的成熟女性。几次偶而的接触,使我渐渐感到了城里女人的魅力。这种魅力象磁石一样吸引着青春期的我们。
我们那里的女人都生得并不差,水色都很好。但与林老师相比,那种穷山沟里的土气和俗气,象是与生俱来的血缘基因,洗都洗不掉。
她在我们乡村小子们眼里显然代表一种新的生活观念和生活方式。
林茹老师活泼。她遇上了高兴的事总是会毫不掩饰地笑个不停。笑声单纯而明朗。她爱唱歌,成天能从她那里听到最流行的歌曲。她很喜欢打篮球,而我也喜欢。
我们学校的篮球场很破,但一下课,我就和学校里的几个高个子男生走向篮球场。而林老师有时就跑上抢几转球,很哥们儿地和我说上几句话。
我的个子很高,长得也很壮。林老师的目光有意无意和我碰撞。
抢球时,她会主动地喊:“陈刚,把球传给我!”
我的心会猛然跳得厉害。
吴若峰有时会诡异地朝我笑笑。
我把球丢给了林老师,转眼间,我看到观战人群中那个梳着清汤挂面发型的朱莲心了。
她满脸通红地看着我,眼睛眨都不眨。
她是我们学校最漂亮的女生,也是最让我们男生感到可望而不可及的女生。平时文文静静,梳着两个马尾辫子,穿着很简朴也不多话。学习成绩比我好,
她可是县里朱副县长的女儿,金枝玉叶呵。
只要她愿意这么静静地看着我打球,我心里就满足了。
在那个时候,农村孩子一心想跳农门,走出那个穷山窝窝,加上民风较淳朴,很少有动这方面心思的。但是我们每个人心里都还是默默地喜欢过、注意过某个异性。
比如林老师,比如朱莲心。
如果说林老师浑身散着成熟气息、趣味高雅的城里女人,那么朱莲心却代表了我们县里对女孩子最传统的审美要求:漂亮而不张扬,学业优良,出身名门。朱副县长管文教卫,本人也是省城师范大学的高材生。好象见她父亲到县高中来过一次,一个文绉绉的知识分子形象。
朱莲心和我上学时有一段路是相同的,我经常看见她背着书包在我前面走,我心里就一热便故意大步走过去,超过她,也不回头。一股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傻劲儿。
说老实话我有点喜欢她。但我越是喜欢的女孩儿,我越是没勇气跟她们说话。农村出来的男孩子,很多都这样。
那一年的夏天,高考后的发榜,我成了全校的轰动性新闻人物,文科分数第一名。
到取录取通知书时,我独自一人来到学校。学校门口正好碰上了朱莲心。
她看见我后,头就低了下来。
我心里袭过一阵热浪:高中马上就毕业了,此时想对自己暗恋的女生说些什么,却终于什么也没说。
看样子,她领到了录取通知书,正准备往外走。
但当我走到黑板前查看时,我感到她悄悄地站在校门口,看着我。
我心里咚咚跳着,终于看到了我的名字。
我从传达室老大爷手里拿到录取通知书,是省里一所一类名牌大学。
我边拆着信封边往外走,朱莲心红着脸走过来:“你是哪个大学呀?”
我笑了一下,有些腼腆地说道:“XXXX大学”。
她的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轻声一笑:“我在XX大学。”
那是本省最有名气、资格最老的大学。
我低了下头,我知道,她学的理科,分数比我高出很多。而我是全校的文科状元。
她却给我看她的通知书。
我的脸突然红了,一边走过的学生指指点点。
我忽然挺了挺胸,不再局促了:全校也就那个上十个考了一类大学的。
朱莲心说:“那我们武汉见吧。”
我点点头,平静地说:“嗯。”
她嫣然一笑,然后走开了。浅红色的连衣裙在风里舞成了一朵红杜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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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oco轩子 回复日期:2005-2-17 19:5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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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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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7 21:19: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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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回到家里时,却不禁心底犯愁:就凭家里现在这个样子,是没有办法凑齐在我们这儿算是天价的学费的。
我还是告诉正在猪栏屋里剁猪草的妈:“考上一类了。在武汉呢。”
妈笑了笑:“考上了就去读吧。”
我叹了口气:“不知道家里能不能撑得起。”
妈抬头看了看院子,喃喃说道:“娃呀,考上大学不容易,再难家里也要让你去读。你爸跟我说啦,这方圆几十里,就出了你这么个能读名牌大学的,借一屁股债,也要读。”
我低着头,看着地上,眼睛有点酸。却什么话也不说,起身走到小屋子里。
坐在那张旧书桌前,我静静翻着过去写的一些日记。
那都是记的一些名人名言,摘抄的一些好文好句。还有我写的一些小诗。
其中有一首,是写朱莲心的,没有写名字,但却是我在某个时刻心灵的悸动:“我喜欢你那一低头的娇羞,那不胜清风的温柔。莲心深处,生长着我永远散不尽的忧愁。”
是的,我知道那是无望的一种情怀。
我是什么人?一个种地人家的后代,她可是县太爷的千金。在众多男人中间,我太没有竞争力了。
很多次,我都想把这页东西撕掉,可最终没有。
抬头看到被烟熏黑的墙壁上,我深夜苦读时为了激励自己,用毛笔写下了“悬梁刺股人上人”。对着这行字,我多少次心里默念:一定要争气!
现在,我终于感到了一丝欣慰。
爸从地里回来,听说录取通知书到了,笑了笑:“娃,晓得你有志气。明天跟我上县里去,把猪卖了。再找你二伯父借点钱。”
我知道二伯父很喜欢我,他早说了,我考上大学,学费他会想办法的。他是村里的治保主任兼会计,路子比我们家广。
妈进来说:“你呀,二伯父还说要给你摆酒席呢。”
我听了忙说:“那个就免了吧。我只要他把我的学费帮忙凑齐就行了。”
爸抽着烟袋子笑了:“二伯父非办不可,这是给我们陈家人长脸呢。”
我知道,我已经成了村里、乃至乡里的新闻人物。但凡家里有个读书的,都会说:“好好学,象陈刚那样考个名牌大学。”
怀着对大学生活、对都市生活、对未来的一腔向往,这一夜我睡得很踏实。
我梦见了朱莲心。
她那一头清汤挂面的长长黑发被山里的风吹起来了,象一面旗,将我的心灵整个地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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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因为谁 回复日期:2005-2-17 21:4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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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的不错,等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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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达达2008 回复日期:2005-2-17 21:56: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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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看好看.
接着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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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蒲公英的风 回复日期:2005-2-17 22:0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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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下文,但是以后可不要变成什么和文中的每一个美女都有关系的男主人公,那样太俗,而且都是作者的类似于自慰的幻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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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不跳了 回复日期:2005-2-17 22:12: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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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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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7 22:48: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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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就到住得相邻的同学刘贵生家里,借了他的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把家里两头猪都拖上了车。我突突突地驾着车,爹在车上用绳子紧紧捆住猪蹄。
一路上碰上不少熟人,爹都满面笑容地和人打招呼:“把猪卖了,送刚伢子上大学。”
爹那样子,一脸的自豪。我心里暖乎乎的。
当儿子的能给爹妈争口气,真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直到今天,我最高兴的事就是让受了一辈子苦的父母能挺起胸来。
到了镇上,两头猪卖了三千多块钱。
没想到,从镇政府过的时候,正好碰上了朱莲心和一个家在镇政府住的女同学胡静出来。她看见了我,脸有些红。一边的胡静叫了我一声。
我停车下去,和她们聊了一会儿。
胡静问我:“你还在给家里忙活路哇?快报到了。”
我看了看朱莲心,不好说是为了凑学费,便笑笑:“没什么,要走了,给家里多做点事吧。”
胡静见我和朱莲心神情有点不自然,象猜到了什么,笑了:“你们两个到武汉读书,可别把我忘了。”
朱莲心看看我,笑了:“陈刚,我会到你们学校去玩的。”
我大咧咧地说道:“来吧,我办招待。”
两个女生笑了。
上车时,我看爹笑眯眯地抽着烟袋子。走出好远了,爹才问:“娃,那是你同学?”
我有点不耐烦:“是的。”
爹就不多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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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7 22:4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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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我就到相邻的同学刘贵生家里,借了他的一辆农用三轮摩托车,把家里两头猪都拖上了车。我突突突地驾着车,爹在车上用绳子紧紧捆住猪蹄。
一路上碰上不少熟人,爹都满面笑容地和人打招呼:“把猪卖了,送刚伢子上大学。”
爹那样子,一脸的自豪。我心里暖乎乎的。
当儿子的能给爹妈争口气,真是人生的一大享受。
直到今天,我最高兴的事就是让受了一辈子苦的父母能挺起胸来。
到了镇上,两头猪卖了三千多块钱。
没想到,从镇政府过的时候,正好碰上了朱莲心和一个家在镇政府住的女同学胡静出来。她看见了我,脸有些红。一边的胡静叫了我一声。
我停车下去,和她们聊了一会儿。
胡静问我:“你还在给家里忙活路哇?快报到了。”
我看了看朱莲心,不好说是为了凑学费,便笑笑:“没什么,要走了,给家里多做点事吧。”
胡静见我和朱莲心神情有点不自然,象猜到了什么,笑了:“你们两个到武汉读书,可别把我忘了。”
朱莲心看看我,笑了:“陈刚,我会到你们学校去玩的。”
我大咧咧地说道:“来吧,我办招待。”
两个女生笑了。
上车时,我看爹笑眯眯地抽着烟袋子。走出好远了,爹才问:“娃,那是你同学?”
我有点不耐烦:“是的。”
爹就不多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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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法克阿当 回复日期:2005-2-17 23: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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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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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虫和老虫 回复日期:2005-2-17 23:1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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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农村出来的
写的不错,很真实
等待你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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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虫和老虫 回复日期:2005-2-17 23:19: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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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青春期男女生的心理,真的很有同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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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7 23:4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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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吃过二伯父的送行宴,别过县高的老师们,我该上路了。
这一年,我十八岁,独自一人揣着好不容易凑拢的几千块钱和录取通知书踏上大学之路。坐着村里刘贵生的农用车来到县城,又坐县城的班车到七八十公里外的市里乘火车。
凌晨时分,火车穿过了长长的江汉平原进入华中的大都市武汉的武昌南站。
一下火车,滚滚人流从南站喷涌而出。我背着重重的行李箱也走出了南站。站在站口,我感到了几许茫然。
与家乡宁静的山村田园相比,这里完全是很陌生的一个大世界。各种形状图案的广告牌、形形色色的商场店铺、还有那些穿着时髦服装的男男女女。公共汽车在刺耳地鸣响着汽笛,出租车在殷勤地招揽客人。
一辆富康出租车在我身边忽然停下,拦住我的去路。 我朝司机摆摆手,示意让他开走。 我不会把钱浪费在这种交通工具上,母亲临走交给我的两千块钱还带着她的体温。
那个司机,那个武汉人的那种势利马上显现出来:“个板板日的,乡里来的都应该有钱沙!”
我真想骂他两句,可我忍住了。
我一不留神看到一边商店橱窗里的反光了:一个足有一米八的傻大个儿,拎着个沉沉的行李箱,穿着件破旧的白色老头儿汗衫,头剃得短短的。与这里的大街上随便哪个人比,都显得土了巴叽。真象来打工的民工。
再怎么土,也是堂堂的大学生了,怎么着?还是全县少有的文科状元! 我挺了挺腰杆,看着眼前这繁华喧闹的都市,心里狠狠告诉自己:武汉,老子来了,来上大学的,来换个活法的!
好不容易找到了新生接待处,只见几个打扮得洋气十足,还染了黄头发的女孩子在那儿挥着小旗子:“B校的新生到这边来报到!”
我忙走过去,也不知道她们是老师还是学生,问道:“你们是B校的?”
几个女孩儿看了我一眼,大概觉得我象个打工崽吧,没怎么理睬。那种不屑一顾的神态深深刺痛了我。
我心里有些愠怒,皱了皱眉头。
“喂,是XX级的新生吧?”一声脆脆的声音从我身后响起。 我回头一看,一个样子很活泼的女孩子热情地递给我一杯水。
我心里一热:“是的,是的。”
女孩理了理头发,仰头一笑:“你好高的个子。”
我低头有些不太好意思。
她个子不高,穿着一条苹果绿连衣裙,一口武汉话讲得很是清脆、地道。
她问道:“你是哪里的新生?”
我出口就是本地的土话:“XX县的。”
一边几个女生面面相觑:“冒听说过呀。” 我猜这“冒听说过”,大概是没有听说的意思。
本来,我对这喧闹的大武汉充满了神往,可这些城里女生的淡漠和鄙视的目光,让我一下又陷入那种乡下人的最难堪和最无奈的自卑感之中了。
是的,我来自贫困县。我沉默着,那些优越感十足的女孩子让我羞恼和反感。
那个小个子女生却笑了:“欢迎你,我们也都是新生,家在武汉市,所以报道早。学校让我们来接你们。”
我这才笑了笑:“谢谢你。”
这时我发觉那边很拽的女生朝那个小个子漂亮女生笑,相互耳语着。
女生却浑没在意地对我说:“等会儿学校的车就来接的。到那边去坐坐吧。”
那边是两排塑料长椅,一些学生都已经在那里集合了。 我听见有个男生在喊这个小女生:“斯晓虹,车怎么还没来,你跟王老师联系下子。”
斯晓虹脆脆地应了一声:“么这样急?我来打个手机。”
她掏出一个精巧的小手机摁开后就放在耳边听,忽然笑了一下:“哦,马上要来?这边的新到的差不多了。好好,我叫他们都等着。”
那股子麻利劲儿很利落干脆。
我注意地看了下刚才那个叫女孩儿名字的男生,瘦瘦的。穿了件鲜亮的明黄色T恤,和那帮先到的男生们聊着什么,那股侃侃而谈的样子,很有些才子劲儿。一看就是城里见多识广、年少轻狂的那种男孩子。
这时斯晓虹问我:“你叫么名字,哪个系的?”
我简单地答道:“陈刚,中文系的。”
她笑笑:“我是外语系的,斯晓虹。”
一会儿,车来了,是那种到处可见的伊维柯客车。 坐在客车上,感觉很舒适。斯晓虹仍然忙前忙后,和每个人搞得都很熟。是个搞公关的好料子。
在车上我才知道那位男生叫胡文林,人们好象都知道他。隐约听说是个特招生,在全国作文比赛得过一等奖。 而那个对我一脸不屑,还对我家乡“冒听说过”的女孩儿,有人叫她丁雅莉。头发染成浅黄色,嘴唇涂得红红的,一副很拽的样子。
这个丁雅莉一路上老主动跟那胡文林搭腔,问这问那,一副追星族的傻样子。
刚上大学的那阵儿,新鲜感是很足的。
我所在的那所大学环境很漂亮很适合谈恋爱,在武汉多所高校中也因为这一点而很有名气。“学在A校,爱在B校,吃在C校,玩在X校”这是流行于高校间的一句顺口溜。
我们那所学校就是那个B。女生多出男生将近一半。但是我根本还没想过谈恋爱,城里女孩高攀不起,我也自知没那个消费能力,也不象城里男生那么开化吧。
一同出来的同县女老乡偶而有些来往,也不算多。我们约好了一同到武汉的黄鹤楼、中山公园玩过。那些女老乡们大多穿着比较朴素,也有两个家庭条件好的打扮讲究一些。
老乡们聚会时多数都有些腼腆,过去都是一个县高中的,只是不同班。朱莲心常来,她的到来总是让我好几天心绪不宁。她现在在武汉最有名气的一所大学,读的是财经专业。老乡聚会时,她穿着比过去很要好看了一些,过去老一套的清汤挂面、马尾辫现在也烫起了细细的波浪,用一根浅红丝带扎着。很漂亮又不很张扬的样子。
她比过去活泼多了,在聚会时主动坐到我身边,问起我的情况。回忆说,过去我们上学经常同路。她笑了:“你走路好快,象阵小风儿似的。常把我吓一跳。”我的脸涨得红红的,她轻轻剥了个桔子递给我。 那桔子吃到嘴里确实甜滋滋的。
只是后来,老乡再聚会时却有一个武汉市的男孩子跟着她,那男孩长得很帅气,对她也很体贴温柔。这让我们这帮老乡中的大多数男生情绪低落,我更是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朱莲心象是成心做给予我看似的,很大方给我们作介绍:“这是我的同学李文强,这是我的老乡陈刚。”
她还很亲昵地对那个小李子说:“他过去和我上学同路,高中三年没讲过一句话。”
那个李文强惊异地看看我,又微笑着向我点点头。
我心里很不舒服,把桌上的一杯啤酒一口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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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片刻的存在 回复日期:2005-2-18 0:0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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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章
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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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琅琊县令 回复日期:2005-2-18 0:06: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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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吗
大哥 我还想看
我也有相同的经历
支持
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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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0:4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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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刚进校时朱莲心给予我的打击根本不算什么。因为在我的潜意识里,她和我的差距太大了。她站在云端,而我却深埋在地平线以下。在后来的那些岁月里,对于我这样一个来自大山深处,仿佛与世隔绝的山里娃来说,才真正经历了一番精神磨炼。
至今我都记得初进校门时的那一种心底的震动和自豪。
那时,我眼前一亮:哇,比我老家墙上的风景年画还要漂亮呀!校园亭阁错落,柳绿花红,各种形态各异的建筑物起伏有致,球场宽阔空旷,……,那时,下了车我就一屁股坐在校园门口的一棵樟树下,再也不愿意站起来。
那段日子里,每当我走过校园大门口看着那块笔力遵劲的学校门牌,心底都会感到一种陌生的幸福感和成就感,而校门口那喧嚣的街市,也让我感到仿佛从地球的某一隅偏远之地被空投到了繁华的都市。
我是全县的文科第一名。我们牛牯村十多年没出过一个大学生了,更何况是名牌大学的学生。邻居婶婶大娘都为我高兴。二伯父摆下的庆功宴上,多年没走动的乡里乡亲们都来了,特意送来红包、送来红枣表示祝贺。村头五保户奶奶都给了我10元钱,夸我有出息。
我象一个中了举的秀才,极尽乡村的荣光。但在这上万人的大学校园里,我那点可怜的荣耀完全被淹没了。在这里,我其实属于那种不被人看重的角色。
很多时候,我觉得自己像个白痴,即便再使劲儿表现也无济于事。 学生会要招新人,我满怀信心地报了两次名,要知道,在我们县的初高中,我一直都是班干部。可出乎意料的是,我竟然被拒收。原因是我几乎没有什么特长,也不象城里学生能说会道。我只是个处于贫困边缘的农村孩子。我头一次产生了深深的自卑感,对自己产生了全面怀疑。我忽然发现,除了考试,我居然什么都不行。
记得学校组织搞社会调查时,我和同学胡文林一起到一个民营企业里做采访调查。到了门口,胡文林让我等他一下,他去上洗手间去一下。我便准备到那家有名的公司装修豪华的门厅里坐一下。哪知我刚刚坐下,一边的保安就过来了,让我到门外去。我感到受了污辱,不愿走,那保安火了,居然要赶我走。我的牛脾气也上来了,就是不走。等胡文林进来,他见我和保安拉拉扯扯,不知道出了什么事。保安问我和他是不是一起的,胡文林说是。保安这才换了副面孔,很和气地笑笑:“哦,是搞调查的大学生呵。我还以为是到这里来找地方睡觉的民工哪。对不起。”
这句话对我来说却像被重棒猛击了一下!在同学胡文林面前,我恨不得一头扎进地缝里:是的,从穿着、口音、气质来看,我和城里的学生都相差太大了。我真的象个土里土气的民工。
在那天的日记本里,我狠狠宣泄着耻辱感,恨自己的不争气。我愤怒地写道:谢谢,那位势利的保安先生,谢谢你告诉我这一点!我发誓,我要找回尊严,我要出人头地,我要让一切不尊重我的人在我的成功面前感到羞愧!
呵,武汉,你让我今夜无法入眠!
……直到现在,那一页的日记上还有清晰可见的泪痕。
写的真好,在线等~~~
让我想起当年看平凡的世界的情形,楼主文笔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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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是真心付出 回复日期:2005-2-18 11:15: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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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家往上数3辈子不是农民啊!我觉得我是农民有什么可丢人的,我就是农民的儿子。
我一样的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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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猫1015 回复日期:2005-2-18 11:4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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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在华师吧,我也是在武汉读的大学,对那里的一切太熟悉了,怀念!
留个言
支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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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2:36: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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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与别人不和谐的小事就太多了。因为我口音浓重,说出的话经常闹些笑话。连买饭时,食堂的师傅都会责怪我说不清要买什么,让他拿着空勺子干着急。宿舍的同学卫诚、肖胖子也经常拿我开玩笑,尽管没有恶意,但次数多了,我心里很别扭。还是胡文林经常给我解围。
所有的遭遇仿佛在时刻提醒我,到了大学,到了城市,我的一切都要从头开始。我是个来自农村的孩子,身上打着农村的烙印!这个烙印带给我太多的不平、委屈,甚至是怨恨。我只能默默忍受,一点一点努力改变。
第一个目标,我首先要学会一口地道的武汉话!
我记住和我说武汉话的每一个人的口型和发音,没人的时候反复练。没人时就自己对着自己嘀咕,把每一个发音都咬得很地道,还把一些武汉的地道土话都记下来,连骂人的常用话都记住。每天讲话之前都要先想想再说,力求自然、熟练,不让人认为我在憋“城市腔”。这样一直坚持了半年多。直到有一天,肖胖子说:“真奇怪啊,你的武汉话比我都说得地道。”
听到这话,我心里百感交集,有点想掉泪。
同时我还努力培养城市生活习惯,避免丢人。一天中午,只有胡文林和我在宿舍里。我正在大口大口地吃饭。胡文林轻声告诉我:“陈刚,以后你吃饭不要弄出这么大声音。有女伢在场会很不雅观。”
活了十几年,好象头次知道吃饭不能发出咀嚼的声响。我默默看了他一眼,我知道,他是好心。
要成长就会遭遇阵痛
在大学里,同学们价值标准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上中学,只要你学习好,老师同学就喜欢你。可现在同学们比较的是谁会玩、谁能出风头、谁见多识广、谁有组织能力,甚至是谁的家庭背景好、谁的衣服贵、谁有钱,而这些,我都没有。
那个时候,打篮球赛、听讲座、泡吧,周末就到武汉市的各大公园和其他学校去玩儿。我们寝室的几个哥们儿都来自大城市,个个都一股子狂劲儿。他们个个都有所长,下围棋、拉提琴、演讲等,让我心生羡慕也倍感压力。
大学生们都有种不服输的清高劲儿,暗地里都在证明自己的才能和不俗,都想展示一下自我。这种高度自我和个性化的氛围,让我这刚从民风淳朴的乡村中学杀出来的人颇不适应。
应当说,我人缘儿还不错,寝室有几个谈得来的好朋友,胡文林可以说是最要好的朋友。还有肖胖子。就是卫诚关系淡一点,但相处也算不错。不过,我很少求助于别人,宁愿自己摸索、摔打。为了跟同学们玩在一起,我花费了很多心思。城里同学都会“转笔”:在做作业、思考问题的时候,手指灵活一翻,玩出各种花样。大家还暗暗比较看谁玩得好。为了学会“转笔”,我经常一个人偷偷在宿舍练,为此摔坏了好几支笔。
我还学过很潇洒地打响指、做那种OK手势,报名学电脑,练英语口语。为了跟上大家时髦的话题,我特意记住了很多名车的标志和牌子,像奔驰、宝马、本田、丰田等。我还努力记住英超每支球队和教练、种子队员的名字,学会分析足球的打法。特别是,我还很留意现在流行的歌曲,象什么心太软、九十九朵玫瑰、一场风花雪月的事,我学得哼唱。还常跟着同学去洪山体育馆看明星演唱会,对罗大佑、崔健、零点、唐朝等崇拜得不得了。
但是,这些好像都没有让我感到过自信,因为我总在学别人早已熟知的知识。而且“生活方式”包含的内容太多了,它是长期积累、不断学习并溶入血液的过程,我学得很累,也很生硬。就算我掌握了很多,可我的独特性在哪里?有时,我一度怀疑自己根本不该来上什么大学。
转机是在一堂写作课上。教我们写作课的老师布置写一篇自由命题文章。我精心酝酿了一下,写得很认真。我喜欢写东西,从小学起作文成绩一直是数一数二的。高考时作文是满分。
我写的是我的父母亲。写我贫穷的家乡,写我童年的印象,写我母亲在数寒冬下河洗衣服冻坏了双手,写父亲为节约每一块钱供我读书,挑着担子走几十里山路卖菜;写父辈们生存的艰辛,象野芭芒草一样在故乡山野间坚韧顽强地生长,写我这一辈改变命运改变生活的强烈渴望和志向。
讲评课上,那个老师流着泪读完了其中最感人的章节,大大表扬了我一番。他说我有“慧根”、有深切的生活感悟,有来自切身体验的思想,并建议大家传阅我的文章。
同学们纷纷来借我的文章。我这个默默无闻的人,第一次被人重视起来。从此,班里、系里的同学都知道我的文章写得好。
那时,中文系搞创作的风很盛,我开始迷上了文学写作,天天猫在寝室里写稿。写了就偷偷往杂志报社投,居然还有几篇上了报纸。 这个时候我最大的愿望就是当个路遥那样的作家,写出一部引起轰动的小说。
但让我最终找到扬眉吐气的感觉是我从小喜欢的运动:篮球。
一开始,我的球技并不出色。我那点技术只不过是乡村中学的水平。只是我在上高中的时候就爱打篮球,动作还算灵活,一些基本要领也都掌握了。我决心从这里发展自己,总要有个出人头地的地方。
结果我几乎一下课就抱着球上了球场,在那里打得一身热汗,再回去冲个澡。那些城里的女生们围在一边,看我在球场上健步如飞,看我大玩乔丹的空中飞人动作,并出一声声娇呼。那些热辣辣的目光,那些狂热的助威呐喊,让我血脉贲张,精气十足!
大学篮球场比我们县高中那破场子条件好多了,我个头高,球感好,动作灵活,很快被学校体育部注意到了。在校内参加了几次篮球赛,进球数居然是最高的。我被吸收进了校篮球队。进了篮球队后,天天有了固定时间训练,还有校方专门请来的省体育局退役教练作指导,我更是如鱼得水,篮球技术有了很大提高,不仅个人素质大增,更有了协作意识、全局意识和战术意识。
由于我的出色表现,被选为校篮球队队长,同时还是系学生会的体育部长。这些都大大增强了我的自信心。 进了篮球队,特别是当了篮球队长和体育部长以后,我居然成了学校的一个人物。在日益丰富的活动中,我锻炼了能力,性格也更开朗了。最重要的,是我逐渐找到了“自我”。
那些过去把我当准民工看的学生对我尊重多了,也热情多了。经常有一些女生主动为正打比赛的我买饭菜,连我还她们的饭菜场票都不要,说是就当为系里争光做的贡献。 还有的女生还嚷嚷要学打篮球,让我做教练。
那可都是一些香喷喷、鲜嫩嫩的城里丫头呵!
当年老子刚进城时,你们的眼睛长哪里去了?这一个个精灵般的都市妖女,象给我注入了无边的法力,让我深深提起了一股子豪气,造就着校园篮坛英雄的梦想。
那些刚进校时的耻辱感、挫折感,正在一点点地从我身上消失,男人的自信正在渐渐复苏。一年后,我从外形到气质已经成了一个城里人,一口武汉话也学得很地道,完全没有了家乡的口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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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斜影儿 回复日期:2005-2-18 12:38: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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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亲切真实的泥土味,我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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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天蓝雪白 回复日期:2005-2-18 13:25: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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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呵,算是我的老乡,支持一下!
好像还没有写完吧!
期待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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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进 回复日期:2005-2-18 14:16: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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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乡 强啊 给我们长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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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4:2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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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那个在入学时接过新生的斯晓虹,却时常出现在我眼前。
我从内心深处感谢她。她没有其他城里女孩的矫情和高傲。她那亲切爽利的声音和热情周到令远离家乡的我感到一丝温暖。
说实话,我很怀念她。不为别的,只为她的一声问候和一杯热茶,让我感到武汉这座城市接纳了我。
现在,因为系学生会的工作,我认识了更多的人。跟其他同学、老师逐渐熟悉起来。而斯晓虹是外语系学生会干部,在全校性活动中,我和她有所接触,但没有多说话。她是那种活泼外向、比较典型的武汉女孩子,有些引人注目。
我们男生在寝室里私下品评女生时,就经常谈到她。
但是,鉴于朱莲心给我的伤害,我在这方面没有一点信心。更何况,我那点生活费连养自己都困难。
想起曾经梦里出现过的那位林茹老师,还有朱莲心,我不知道自己将来会遇到一个什么样的女人。
但有一点,我一定会找一个城里的女人,那样我才很有成就感,我才会感到生活对我的所有努力有所报偿,相信那时连做爱都会精神百倍有种征服快感。
一次,学校举办联谊舞会,男生女生们笑语喧哗,很是热闹。乐池里的电声音乐不停演奏着各种正在流行的歌曲,渲染着浓浓的新潮时尚感觉和欢乐氛围,象我们这些农村男生更是有种新鲜感,也有某种莫名的距离感。在邀请女生们跳舞时,总有些不自信。
我坐在那里抽着烟和寝室里的哥们儿聊着天,眼神儿却不时瞧着那一对对走下舞池的人们。
那些女生大多在外校带了男友来跳舞,高我们几届的老生们更是陪着女朋友缠绵。
我忽然感到一种人群中的孤独;喧嚣中的寂寞;孤傲中的自卑。
幸好有几个相熟的同届女生主动邀请我们,这才打断了我们的清谈。
那都是看过我打球的女生,其中也有那个妆化得象花狐狸一样的女生丁雅莉。她请我跳了舞,也请那个胡文林跳了舞。这都是新生入学那天认识的。
胡文林现在和我住一个寝室。
忽然我脑子里想起一个人来,那个在大武汉第一位和我平等说话交往的女生。
一下好象想不起来她的名字了。
我朝和丁雅莉刚跳完舞的胡文林:“喂,老大。”
他在我身边坐下:“么事?”
我想了想:“那天新生入学时接我们的好象还有个很活跃的女生,忘了叫什么?”
胡文林脸色一下变了:“么样哦?”
我笑了笑:“好象进校后就再没见过她了。”
胡文林丢给我一支烟:“想追她?”
我脸一热:“哪里,我只是随便问问。好象当时你还叫过她的名字我这会儿忘了。”
他借我手里的烟头点了下火,说道:“哦,她叫斯晓虹,外语系的。有空。我跟她说说我们寝室有男生在打听她。”
我笑了:“别是你的女朋友吧,你们第一天就象蛮熟悉的。”
那一向风流潇洒的胡文林居然脸红了,支吾了两句。
这时,我的目光向舞池扫去,突然发现了她!
她正在乐池边的音响旁和一位长头发的男生快活地聊着什么,还不时格格直笑。一会儿,她拿着话筒走上了乐池:“各位同学你们好,现在我为大家唱一首〈我是女生〉。”
这是首欢快活泼的歌曲,她边唱边跳,赢得台下男生女生们大声喝彩。
“你不要这样看着我,我的脸会变成红苹果,——————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我是女生,漂亮的女生。”
那一刻,我被她深深迷住了,痴痴看着她,烟头烧到手指了都不知道。
一曲完了,我看见胡文林潇洒地走了过去,想邀她跳下一曲。
一种嫉妒感居然从我心底升起,同时还有种失落感。
我抽着烟,看着他们在谈着什么。
那胡文林潇洒地耸耸肩往回走。
这时我忽然又有种轻松感:那女孩儿拒绝他了。
不料他却朝我招招手,我愣了一下,走过去。
他笑笑:“她还记得你,同意和你跳一曲。”
我颇觉意外,这胡文林还真够哥们儿。
这时,斯晓虹正同她寝室里的几个女生坐那儿,叽叽喳喳地说着什么。斯晓虹还不时朝我们这边看一眼。
我就壮着胆子上去了。结果所有的男生和女生的目光都看了过来。
我看见她的目光在那一瞬间有点亮了。
我上去竭力克制紧张感,故作轻松地说道:“斯晓虹小姐,请你跳个舞好吗?”
那时的情形简直令我永生难忘。
她轻轻地站起身,朝我一笑:“那当然可以。”
然后把她的纤纤玉手和轻软腰肢交到我的手里。
她的手温热而柔软,腰轻盈而灵动。我连呼吸都放慢放轻了,小心翼翼地捧着她起舞。
第一次跟女生跳舞,我有点紧张,不时踩上她的脚或撞上她的腿。
她轻笑:“我带着你跳吧。”
我便改变了步子跟着她跳。
然后她歪头问我:“你把我忘了吧?”
我摇头:“不是,尽顾着适应大学生活了。”
她又是一笑:“我看你一个人坐那儿半天了,怎么才来请我呀!”
我半天才答道:“怕你拒绝我。”
她格格一声笑了,很开心的样子:“你倒蛮诚实的”。
我这才认真看了看她,除了鼻尖上有粒小黑痣,她真的算是个漂亮女生。
若是在其他女生稀缺的理工综合高校,她不定是位众望所归的校花级女生。
一周后,我们寝室哥儿几个正甩牌时,她突然闯了进来。
我那时脸上贴着几个纸条子,看见她,愣了半天。
她一时也没认出来我来,正诧异:“我找错了?”
一哥们儿,肖胖子,听我吹过那段艳遇,把我往上一拽:“是他吧,快验明正身!”
我撕了条子,付了帐。朝她一笑:你来了,坐。
她一笑:瞧这乱的,我坐哪儿呀!
我想了想:要不我们出去走走?
她点头:好。
那一走直到晚上十点多才回来。
我们去了东湖、归元寺、龟山公园,划船、坐蹦蹦车,吃了东来顺的面条,四季美的汤包。
在交谈中,我发现,她是那种很唯美的女生,就是那种很小资的。她对人情世故看得挺透的,讲起港台流行音乐,讲起好莱坞、张艺谋,讲起余秋雨、池莉、方方,她都能侃得头头是道。
好象她特别烦章子怡,说她太精了,长得一般但会自我炒作;还有李湘,总是故意作嗲,一口不土不洋的港台调子,动不动就“哇”,把一帮小男生迷得不行。
我也说不喜欢这样的,还有那个赵薇简直浅薄得可笑。
她问我喜欢哪样的,我说喜欢林心如那样的。
她低头笑了笑。
我问她喜欢哪样的男星,她想了半天,说她喜欢梁朝伟。
我有点吃醋,笑笑:“可惜刘嘉玲把她抓得牢牢的,你没机会了。”
她却看着我直笑。
我以为我脸上哪里不干净,用手在脸上摸了摸。
她抿嘴一笑:“你莫说,你的眼神有点象。”
我心里释然了,第一次听女生这样评价我,心里还有点得意。
她却又泼了点冷水:“外形略似,气质不象。”
我心里掠过一丝不快过了一会儿,我点头道:“我晓得,我来自农村,而且是国家级贫困县。”
她挽起我的手臂:“莫太敏感了,搞得我都不敢跟随你说话了。”
我很喜欢被她轻轻挽着手臂在江汉路上散步的感觉,一丝柔情悄然在心底升起。
在交谈中,我了解到她的家庭环境也蛮可以,老爹是开公司的,独生女。
最后,我们在学校一片树林间的草坪上分手。
她低下头说:“下次,你要先来约我。哪有女生老主动去找男生的?人家看了会说我的。”
我感动地点点头。
“我的电话号码记住了?”她又问。
我说:“这都忘记还得了?”
她笑了,在我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跑开了。
于是我们开始了长达三年的校园爱情长跑。
楼猪,你是华科的吧!和我是校友!你哪级?
怎么你后面的那几段在那里好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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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4:52: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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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上面的所有老乡、校友、朋友们好。
这是以本人和身边一些同学的真实经历集中起来写的,后面的很多内容在一些网站发过,不过原来写的很糙,都改写了。本现在不在武汉,但很怀念那里。我的四年青春岁月都洒在那里了。
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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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5:4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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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晓虹寝室里的女生们都叫她“虹虹”。武汉人叫女孩子好象都爱这么叫。我便也跟着叫她“虹虹”。她很高兴我这么叫,也把我叫“刚刚”。
刚开始,我感到挺小儿科的,有点别扭,后来听习惯了倒觉得亲切顺口。
虹虹很注意外表,在街上也很喜欢盯着别人好看的服装看,然后到一些商场里挑。她对服装与一个人气质和形象和谐程度的眼力真让我佩服。而她穿衣服也很讲究,所以她在人们眼里总是那样美,那样自然,那样养眼。
所以,她也老说我成天穿那几件衣服,有时不管好看不好看、协调不协调都往身上穿,也不讲究讲究。
我的脸一下红到了耳根。其实,和她在一起,我已经够注意了。要在过去,上身穿西服、下身穿球鞋、旅游鞋的事都干过。唉,我倒是想讲究讲究的,可他妈的,钱呢?
每当听到这些话,我都保持沉默,甚至倔犟地冲一句:“我喜欢这样子,简单随意。”
她也似乎意识到了什么,和我讲话就格外小心。说老实话,虽然和她谈了女朋友,我内心深处总有点淡淡的阴影。
她是没嫌弃我的一些坏毛病,可老这么单方面迎合,我也受不了。
其中,最让我自尊心受不了的是,别人谈朋友都是大把大把的花钱,潇洒得很。只有我谈朋友是在占女人的便宜,我自己一个上街从来只坐公汽。而她上街则是的士来的士往,开始我充大方要给钱。可后来次数多了确实有点招架不住。虹虹笑了,她善解人意。每次出去居然都成了她主动花钱。
我每月收到汇款只不过五六百元左右,刚够吃饭;她却是银行卡,卡上每次都有三、五千元。
我经常只有一条牛仔裤,一件夹克衫;而她经常是月月换新衣,天天新形象。到我们寝室来,胡文林他们总是一笑:“哟,又是新感觉嘛。”
我知道,斯晓虹其实是不少男生的暗恋对象,这让我的虚荣心得到很大满足,但又令我常常对未来没有信心,危机感很重。更重要的是我在她面前有点直不起腰来。唉,她一个月的开支够我开支半年的。 想起她那个中等阶层的富裕家庭,我常常怀疑我们感情有没有发展前途。
我于是常常暗地给自己打气:我陈某人也不差,打篮球迷倒那么多女孩儿。找我借书的,让我教打球的女生不少。包括那几个新生报到时笑老子是乡巴佬的女生,现在只差让老子给她们签名纪念了。
老子就是B校的姚明! 虹虹该有危机感才是。 再说好歹咱过去也是全县的文科状元,不是牛尾,也算鸡头嘛。 这么一想心里多少才平衡点,对自己又充满了信心。和虹虹在一起我才感到底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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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6:18: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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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我们常常走过一条又一条大街。
武汉三镇到处是那种非常相似的被各种广告招牌、商场和冷饮店弄得琳琅满目、招摇醒目的街道。一群群学生装束的女孩儿穿行其间。
我常常在想,在那个时候的某个春日或夏季,我和虹虹就和那些市民们一道成为某个瞬间的街市一景,如果那时有谁在街头拍摄风景或是广告也许无意中会把我们摄入镜头。
周围的人流象风吹动的稻菽一样,齐齐地前倾或是后退,我和她是两条做梦的鱼在江湖里愉快地漫无目的地游动,也许明天或是未来某个时刻又要相忘于江湖,成为各不相干的两条鱼。
一想到这里,我就会想到曾经站在长江大桥上向江面看去的那种瞬间的空间眩晕感,数不清的船舶在向开阔无边的大江东边驶去,一齐拉响了汽笛,那种汽笛的长鸣声好象吹响了某种诗意的岁月号角,离情满怀又有扬帆起航的悲壮。千帆竞发的生活象波涛一样改变着我们。
那时我就是一直处在这样的矛盾心理中。
她和我走进了武汉商场,光滑如镜的大理石地面倒映着她的白色高跟鞋。她走在前面,甩甩染成金黄色的头发,回头对我笑笑。她明艳的唇膏和雪白的牙齿,让我看到了一束玫瑰斜放在黑白分明的钢琴键盘上。
在商场,她硬是按照她自己的眼光给我买了好几件衣服,都是名牌。非让我试穿,还站一边歪着脑袋看。她的眼光确实很独到,新买的时髦服装穿上身,几乎让我变得再也认不得自己了。那是一个很派很魁伟的都市男人形象,她以自己的眼光打造出了一个一米八的梁朝伟式的男人。
我看见,那些服装穿上身时,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发亮了。
连对我说话的口气都与前不同了,变得温柔而娇媚。
我确信,我作为一个男人,确实有着某种魅力。但这种魅力是虹虹发掘出来的。
但是,我知道,我还是我,那个穷得丁当响的乡村少年也许会成为我的前世。
“莫把我当梁朝伟吕良伟了。”我自嘲地说道。
斯晓虹挽起我的手:“你的先天条件蛮好的,莫太压抑自己,男人就是要放开点,相信自己!”
这是大学时代对我影响最为深远的一句话。
这句话出自己让我刻骨铭心爱过的女人之口,成为她送我最好的礼物,我一生受用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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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6:3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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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虹不仅从外形上而且从生活习惯上把我改变了很多。
从和她谈恋爱开始,我的衬衣领都是雪白的。我爱说脏话的毛病也改了不少,也不是什么脏话,就是一些口头禅。但是夸夸其谈的毛病却更严重了。
中文系的男生大概都是这毛病。她是西语系的。寝室里成天都放着一些英文磁带。听歌也都是外文的,我的一些雅皮习惯也是那个时候形成的。象个假洋鬼子动不动咕几句洋话,把寝室的哥们儿恶心坏了。
女孩子真的喜欢上一个人也挺可怕的。
我也感到,她总是象怕我不高兴似的,我一不做声了,或是走神了她就总要打断我:“想什么呢?”
武汉长江大桥,江风清冷,灯火辉煌,远远的黄鹤楼看去象是一座蓬莱仙阁。
她很依恋地拉着我的手靠在桥栏杆上,身后车流不断。
她问我:“你毕业了想么样办?”一口很嗲的汉腔。
我一笑:“还早呢。想那么远干嘛?”
谁知这话惹了麻烦。她眉头一皱:“我就晓得沙,你就是漫不经心的。冒(没)当回事!”
我忙争辩:“你么样晓得我不是真心的咧?”
她一下哭了拉住我的手,身体就偎在我怀里:“我都不晓得么样来爱你了!”
闻到她的气息,那种女生的微微的汗息,我有点冲动,紧紧抱住她:“看你象个伢一样,我冒(没)说别的呀。”
她不好意思了,亲昵地一笑,悄悄地说:“那,你再亲我一下。”
我看看四周没人,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深深地吻了她一下。
真象个伢(小孩)!
也许,从此她认定我就真的会是她未来的丈夫了。她对我的关心和那种体贴,你简直觉得今生要非她不娶了。
我的内衣内裤她也会毫不脸红地拿去洗了。
寝室的哥们儿暗地直朝我伸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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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萧汉林 回复日期:2005-2-18 16:5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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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那些和我同寝室的城里学生,一开始和我关系处得不错,亲兄弟似的。有时我手里缺钱他们一旦知道了,就豪不犹豫地借给我。而他们有什么难事,我也毫不犹豫地两肋插刀。
后来,我在学校脱颖而出后就不一样了。有的城里人嫉妒,就背地里笑我是土包子,把我一些生活习惯当笑话讲。
我知道,卫诚就经常背后这样干。哼,老子才不在乎呢!
和我处得很铁的哥们儿还是胡文林,就是新生报道那天叫斯晓虹名字的、那个样子有点吊吊的才子。现在已经是学校文学社的副社长、校刊文学编辑。
他的笔头子很是厉害,一晚上写个六七千字,第二天就出现在校刊上。是我最佩服的中文系才子。和他谈文学,一出口就是马尔克斯、博尔赫兹。说说余华、刘震云,他还认同点,至于本城的池莉方方刘醒龙就根本不在话下。他也有点资本,毕竟过去是全国中学生作文竞赛的获奖者,围棋也经常在比赛中获奖。
他见我平时节衣缩食,每次只买一两块钱的小菜就吃几碗干白饭,就常常故意多买一份上十块钱高档菜,往我面前一搁,说是一块吃。其实他是想让我也尝尝。开始,我心里很是感动,怎么也不肯下筷子。他就吃上几口就转身到别处去了,让我一个人吃。
说实话,这让我又感动又有些难堪。
但胡文林有一个毛病,就是太过风流了,常有外校的女生甚至社会上的女人来找他。
由于我们关系很好,他也告诉过我,他在外面租了套房子,和一个艺术学院的女生同居了。
那段时间他很少回寝室睡觉。尽管学校管得很严,但我们都为他打掩护,居然平安无事…
有一天,寝室只有我一个人。他忽然从外面进来,找到我:“刚刚,有件事帮我一下子。”
我看他神色不对,很痛快地说:“什么事,兄弟不含糊。”
他却坐在床边上抽了半天烟,才对我说:“兄弟遇到点麻烦事,你能不能帮帮忙?”
过了好久,他告诉我,他的女朋友原来在社会还有一个男的,这女的最近怀孕做了人流,让那男的知道了,扬言要动刀子。胡文林吓得成天到处躲。
难怪不得,寝室里快半个月没见着他的人影了。
我想了想:“我怎么帮你?”
他摁灭了烟头,又用脚踩了踩:“我约了几个同学老乡,让那男的死了这条心!”
他看看我:“你身体好,快头大,到时候不要你动手,只在一边站着就够吓他一顿的。”
这时他那清瘦的脸变得有几分刚硬、阴狠。同室这么久,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他性格中的这一面。
我没做过这种事,但也毫不犹豫:“这容易,到时候打个招呼就成。”
但是我答应得太轻率了。
那实际上成了一次斗殴,对方喊来了七八个社会闲散人员,上来就动刀子捅。胡文林见势不对,打手势让我快走。我见他还要拚命,便没走,而是顺势操起路边一根木棒冲了上去。
结果很快有旁边的路人报了警,110的警车很快开来,将我们全部抓到了派出所。
经过审查,我们几个大学生被带到了学校保卫处,胡文林受了治安处罚,我却被记了大过,学生会干部的职务也给撤了,只是还兼着篮球队长,我的位子无人能替代。
据说学校在怎么处理胡文林问题上还动了番脑筋。这胡文林是特招生,当初他准备报的是上海复旦,在学校做工作后才填的这个学校。所以,他没被退学和开除。
这次记过和撤职,对于梦想出人头地的我来说算是不大不小受了点打击,胡文林却蛮不在乎地拍拍我的肩,亲密地说道:“想开点,学生会那点子屁官还有么当头?”
我摇头:“妈的,老子才不稀罕那个破官!”
他看看我,笑了:“怕那外语系的女孩儿把你踹了?”
我没做声,但又不想承认。
他叹了口气:“那打起来的时候,我让你走为么不走呢?我就怕你为我的私事受影响嘛。”
我没好气地说:“你都没走,我一个人跑呵?!”
他抓住我的手摇了一下:“行,患难见真情,老子交了一个活耿的朋友。”
在武汉话里,活耿,大概是完全的真正的意思。
我也拉了拉他的手:“兄弟莫说二话了。”
但是这次记过撤职却让斯晓虹有点烦。
她跑到我的寝室里时,直盯着我看,也不做声。
一屋子男生都怔住了,胡文林忙上去倒了杯水给她,朝我使了个眼色,然后一招手和大家都出去了。
屋里就剩下我和斯晓虹。
“我还以为你有几多狠嘞,么样不说话了啊?”她冷冷地说道。
斯晓虹的一口凶巴巴的汉腔开始让我有点烦了。
我坐在一边说:“男人之间的事,你不要掺和。”
斯晓虹激动起来,说道:“我不掺和?我不到保卫处、不到系主任那里去你早开除了!”
我心里一热,看了看她。她在学校是知名人物,想必是真的,老师们也会买她的帐。
我也晓得她是真心对我的,不象其他女孩子谈朋友是为了好玩或是排解寂寞。
我拉住她的手:“虹虹,谢谢你。我向你保证,再不干这种事了。”
她的神色这才缓和下来。
“你几傻哟!你说你读大学容不容易?”她没往深处说,是为了我的自尊心。
我的头深深低了下去,她这话击中了我的软肋。
她给我倒了杯水递给我:“莫再搞这些苕事了。”
我接过水时碰到了她的手,小巧而温软。
我抓住了她的手,搂她入怀:“虹虹,我知道,你是真心对我好的。”
她在我怀里笑了,推开我:“莫又搞得这么感动的样子。”
“那你要我么样办?”我问。
她笑道:“我要你真心待我好!”
说完她在我脸上轻轻吻了一下,然后红着脸跑开了。
我心里倏地跳了一下,这一刻我真想发誓:虹虹,老子将来要娶你做老婆,跟你过一辈子!
爱情的力量就是伟大,简直就是一种巫术一种灵力!
那段时间,我的个人潜力发挥到了极致。
我作为校篮球队长,带领篮球队参加了全省高校运动会。那些天,虹虹作为运动会服务人员,在球场上跑来跑去,嗓子都喊哑了。一下场,她就跑上来递给我饮料,还给我擦汗。
搞得队友们羡慕得直嚷嚷:“我们也要喝————”这是一句广告词。她格格笑了,笑得灿烂无比。
我们队经过激烈争夺,最后杀入了决赛。
决赛的气氛是非常紧张的。学校的头头脑脑们都来了,很关心这场比赛。
哨子一响,我仗着个子高一跃而起抢到了球,飞快地传给我的队友。
那队友和我配合非常默契,一个眼神一丢,我飞身又抢跑到篮板下,那球也就飞到了篮下。
我接球后玩了个漂亮的三步上篮,得了决赛的第一分。
那一刻我感到虹虹在一边摁动了相机,一束银色的镁光闪了一下。
此后我们和对方比分紧咬不放。
学生啦啦队们的声音释放了最大的能量,整个洪山体育馆呐喊声此起彼伏:“B校加油、B校必胜!”
到最后三分钟时,对方比我们领先两分。
队友们开始显得急躁不安了。
我轻声地提醒他们:“沉住气沉住气。”
那位和我打配合的队友朝我点点头,做了个手势:竖起了三根手指头。
我点头快速向对方阵营移动。
他猛然抢到球后,玩了一连假动作,那球最后飞到我的手里我接球后。轻拍了两下,纵身一提,两手一送:那篮球在场上划过一个漂亮的长弧,稳稳地钻入了球筐里。
就在此时,结束的哨声响了。
最后一个三分球,把我们队送上了冠军的宝座。
在激动人心的时刻,队友们都疯狂地脱下球衣挥舞示意。
虹虹快乐地跑过来,我一把将她抱起来,在她的漂亮脸蛋上一阵狂吻。
她的脸鲜红鲜红,唇也鲜红鲜红。她的身子真轻真软呵,在我的拥抱中飘然欲飞!那一刻我甚至有想和她做爱的冲动。
而我们周围观众的喊声也更加响亮了。 我们在一片激情欢乐的海洋中,在梦幻般的欢笑声中,完成了一个深长的吻!
这一难忘的时刻永远地留在了洪山体育馆,以致后来我出差经过那里,心里都会升起一种深深的怀念。
那里有我最初的爱恋与激情,光荣与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