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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不明白,难道司法公正是虚伪的?一个杀了n多人的杀人恶魔,还要考虑其人权?还要考虑其杀人的时候有没有神经病?难道神经病杀人就天经地义,难道被杀的人的人权就比一个神经病的人权要不值钱,就该死?
个人认为主张给邱做精神鉴定的所谓司法人员都是混蛋,都是tmd混蛋。
不过还好,该死的已经被毙了。
感觉法律还是不公平的,主张了所谓的人权,可是被害者的人权谁来主张?
应该让所谓的犯罪的神经病也得到应有的惩罚。!!!!